汝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
简 章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快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步伐,解决目前我市教师紧缺的实际问题,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报请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经汝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530名。现制定如下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平等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公开招聘的岗位及人数
2012年共招聘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530名,其中农村小学教师100名,幼儿园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430名(幼儿园教师329名、保育员97名、保健员4名)。具体岗位详见《汝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一览表》、《汝州市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及幼儿园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公开招聘的范围、对象
招聘范围是面向河南省户籍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一)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汝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的专科学历毕业生也可报考);
(二)报考幼儿园教师、幼儿园保健员岗位的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汝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中专学历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三)报考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的人员须是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汝州市户籍师范类全日制普通中专毕业生也可报考)。
四、报考资格及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热爱教育事业,能胜任小学或幼儿园工作,服从本方案相关要求。
(三)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专业与所报岗位相同或相近;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要求专业必须是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体育、舞蹈等相同或相近专业;报考幼儿园保健员岗位的人员要求是医学类专业;报考幼儿园保育员岗位的人员专业不限。
(四)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人员原则上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纳入招聘范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普通中专毕业生必须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原则上须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对纳入招聘范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聘用后试用期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报考幼儿园保健员岗位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执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