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2012年第四季度招聘教育事业单位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简章
为加快我县教育事业发展,优化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精神,经县政府批准,决定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招聘名额100名,其中普通高中教师39名,职业高中教师4名,师范进修校教师7名(含学前教育1名),初中教师36名,小学(含附属幼儿园教师1名)教师10名,幼儿园教师2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2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奉节县2012年公开招聘全民所有制教育事业单位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双向选择”通过的研究生和“985”工程高等院校重点本科毕业生,不受岗位名额限制。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197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5、在校期间无处分、专业科目无补考。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二)学历及相关条件
1、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
2、毕业时能取得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中职专业课岗位除外);
3、2013年度毕业的师范大学全日制二本及以上毕业生、国家“211”工程高等院校师范类重点本科毕业生,可报考全县各层次对应专业教师岗位。
4、2013年度毕业的其它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的非艺体类毕业生,可报考幼儿园、小学、初中、农村高中、特殊教育学校教师岗位和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岗位(报考职中专业课的非师范专业毕业生,教师资格证获取时间可放宽到2014年12月底)。
5、2013年度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二本及以上音乐、体育、美术等艺体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可报考本次招聘的各层次相应艺体教师岗位。
6、2013年度毕业的全日制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国家“985” 工程高等院校重点本科毕业生,可与用人单位实行双选,经考核合格后,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聘用合同。
7、2013年度毕业的高等职业院校建筑类本科、汽修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分别可报考职业高中建筑和汽修专业课教师岗位。
(三)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