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阳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00名。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公开招聘教师100名,招聘岗位、名额及具体条件详见《高阳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并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4、符合招聘所需的学历及技能条件;
5、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胜任正常的教学工作,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3日至2012年12月25日8:30—17:30。
2、报名地点:高阳县教育局
3、资格审查:报考者须提供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等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一寸照片4张,经招聘办资格审查后,填写《高阳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交纳报名及考务费100元。
4、高阳中学、职教中心招聘岗位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时,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并转至小学岗位。报考人员如符合小学岗位要求的报名条件,可转报小学岗位。
(二)笔试
1、领取准考证:2012年12月28日9:00-17:00在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笔试。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9日9:00——11:00,共120分钟。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形式及内容:闭卷考试,内容为与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修养、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新课程理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并用读卡机阅卷登统。
4、笔试结束后约3个工作日请考生登录《保定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