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报名通知(汇总)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试行)》和《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实施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国考”后,原陕西省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简称“省考”)笔试仍有不合格科目的,可参加2015年陕西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的清考。日前,陕西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地相关工作陆续启动,现将有关通知内容公布如下,供参加201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的人员查询办理。
西安市:
在西安市参加过“省考”或具有西安户籍,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科目未全部通过人员(2013年、2014年通过科目有效);或 2013年、2014年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科目已全部通过,但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人员,均可参加本次清考报名。
申请省考清考报名分为网上注册、现场审核两个环节进行。
1.网上注册。2015年1月19日至22日,申请人员登陆西安市招生考试网(www.xaks.com.cn)进入“教师资格省考清考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自行打印《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下载《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由所在街办、单位填写相关内容并加盖印章)。
2.现场审核。2015年1月21日至24日,申请人员需到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南院(文艺南路194号)进行现场审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员需携带以下资料:
(1)《西安市教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普通话等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具备防伪标识的省考《成绩报告单》;
(6)《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思想品德鉴定表》;
通过资格审核,提取照片(照相),缴纳考试费,完成报名手续。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14〕68号文件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费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咨询电话:029-87274558
相关链接:http://www.xaks.com.cn/3589.html
宝鸡市:
申请参加教师资格考试人员原则上应为宝鸡户籍,对属于本次清考范围但户籍或档案关系已转出陕西的考生,首次考试在宝鸡的,此次仍可在宝鸡参加清考。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0日-26日。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申请参加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报告单》、户口本原件,近期免冠正面同底小二寸蓝底证件照三张。
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规定,省考清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教师专业技能考试120元/次。
报名地点:宝鸡市教育中心学术楼一层(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29号宝鸡市教育中心,乘公交36路、7路、46路、53路、15路到教育中心站下车。咨询电话:0917-2790772)。
相关链接:http://www.sxbjedu.com/info.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newsid=37647&wbtreeid=1066
咸阳市:
1月20日至1月30日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为便于考生报名,可简化程序,重点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参加过“省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准考证或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联 系 人:史虎利
联系电话:029—33328071
相关链接:http://www.sxyedu.com/newsInfo.aspx?pkId=8518
铜川市:
2013年—2014年在铜川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有一门次以上未通过或专业技能考试未通过,且相应考试科目在规定的有效期内的考生,均可在铜川市报名参加本次清考。
报名时间:2015年1月26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报名地点:铜川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
须带证件:2013年—2014年在铜川市参加过“省考”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及“省考”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2寸彩照2张。
其余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2013年—2014年“省考”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小2寸彩照2张。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3月20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持本人身份证到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919-3192396 0919-3192399
相关链接:http://www.tcsjy.cn/Pages/counts.aspx?tid=110&tystr=Tzgg&tyid=12
渭南市:
1月20日至2月1日期间,各县(市、区)教育局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为便于考生报名,各地可简化程序,重点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参加过“省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准考证或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考生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个人近期照片电子版(照片为彩色小2寸正面免冠近照,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例如:zhaopian.jpg,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
渭南师院2014届非师范类考生由临渭区教育局受理。
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渭价发〔2014〕68号文件执行。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
联 系 人:蔺军 联系电话:0913-2053183 0913-2109450
相关链接:http://www.wnedu.gov.cn/Item/8963.aspx
延安市:
1月16日至1月25日期间,各县区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为便于考生报名,各县区可简化程序,重点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参加过“省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准考证或成绩单等相关资料)。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电子照片(蓝底二寸,宽114像素,高156像素,大小不超过20KB),并在下面备注清楚姓名、性别和身份证号。
联 系 人:冯付军
联系电话:0911-2319119(兼传真)
相关链接:http://www.yaedu.net/Pages/zcfgcounts.aspx?tid=412&tystr=Zcfg&tyid=44
榆林市:
报名及资格初审。1月25日至2月6日期间,各县区应在指定地点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主要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普通话证等原件(存留复印件)和成绩单。
联 系 人:韩胜飞 霍彦岷
联系电话:0912-3529395
相关链接:http://www.yledu.gov.cn/Item/9437.aspx
汉中市:
1月27日至30日,我市在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汉台区天汉大道670号,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院内)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联系人:赵天,联系电话:0916-2211449。 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
1.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加过“省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或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3.近期小2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2张。
申请人员应现场填写《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清考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并确认。
对属于本次清考范围但户籍或档案关系已转出汉中的考生,仍可受理其参加清考,原则上这类考生应在首次考试地点汉中报名。
相关链接:http://jyj.hanzhong.gov.cn/xxgk/xxgkml/wjtz/201501/t20150107_136174.html
安康市:
1月20日至27日,在安康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育才路校区)集中受理考试报名与资格初审。重点审查申请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和参加过“省考”的有效证明材料(准考证或成绩单等相关资料)。
3月19—21日考生凭收费票据及身份证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联系人:陈晓靖 冯纪清 联系电话:0915-3216119 0915-3219167
相关链接:http://www.akjy.net/Item/2633.aspx
商洛市:
在商洛市报名参加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省考清考人员应为商洛户籍或在商洛就业人员(与商洛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经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属地人社部门同意)。
考试报名工作分为网上注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两个环节。
1.网上注册报名
2015年1月22日上午8:00至1月29日下午17:00,申请人员登录商洛市教育局网站进入“商洛市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个人信息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
2015年2月5日网上报名审核通过的人员到商洛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市矿司巷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完善报名手续,缴纳基础理论考试费(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陕价行函〔2014〕68规定,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25元/科)。
3.资格审查考生携带资料
报名信息表(报名成功后自行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工作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单(2013年、2014年全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可在省教育厅网站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内查询和打印)、一张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提供照片需与网上报名提交照片一致)。
4.领取准考证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5年3月20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商洛市教育考试管理中心领取笔试准考证。
联系电话:0914-2317722
相关链接:http://www.sledu.gov.cn/sledu/ShowArticle.asp?ArticleID=7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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