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考院〔2015〕92号
关于做好2015年广西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
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育理论考试有关问题的批复》(桂教师范〔2012〕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全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工作, 现将2015年广西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未获得高校教师资格证的高等学校在职教师(含聘用人员)。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2015年7月1日至8月8日,截止时间为8月8日24时。
(二)报名办法。
具体报名办法详见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通知。请报名者登陆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查询(http://gxttc.gxnu.edu.cn/)。
三、考试时间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时间。定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二)考试方式。《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实行闭卷考试;《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为开卷考试。
四、考试工作安排
(一)考点安排。
本次考试共设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两个考点。
(二)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日 期 |
时 间 |
考试科目 |
考核方式 |
9月12日 |
上午9:00—11:00 |
高等教育学 |
闭卷 |
下午14:30—16:30 |
高等教育心理学 |
闭卷 | |
9月13日 |
上午9:00—11:00 |
高等教育法规概论 |
开卷 |
下午14:30—16:30 |
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
开卷 |
(三)注意事项。
1.领取准考证时间:9月5日8时后考生可登陆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也可以在考试前一天(9月11日)凭身份证、报名卡到考点领取准考证。
2.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如本人身份证丢失,须持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方能参考。
3.考试工作由我院统一领导,广西师范大学负责做好相关考务工作。
五、考试收费标准
报考费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印发的桂价费函〔2013〕182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报考费为50元/科。
六、发证办法
考试成绩合格证由广西招生考试院负责审核签发。
七、咨询联系方式
网络技术咨询:黄金顺,0773-5828658。
业务咨询:黄幼中,0773-5845583;韦素玲,0773-5846482。
八、考试成绩查询方式
考试成绩在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xttc.gxnu.edu.cn/)公布,输入考生姓名、身份证号查询。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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