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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半年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的地区有:山东、吉林、甘肃、安徽、湖北、北京、辽宁、天津、陕西、江苏、河南、河北、浙江、福建、广东、重庆、上海17个地区,其他省份直接进行网上审核。
教师资格证面试报名现场确认需要携带什么材料?
山东:4月22日—24日 中小学面试公告
1.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 (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普通高校在读生可提交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2.以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无档案存档权限的单位,应提供报考地的市、县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代替)。
3.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2) 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须能明确体现考生为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本科3年级及以上学生或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专升本本科生、研究 生),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学生、研究生还需提供专科、本科毕业证书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吉林:4月20日-24日 中小学面试公告
1、户籍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或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籍证明,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提供学历证书、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原件、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2、人事关系在吉林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无档案存档权限的单位,应提供报考地的市、县存放人事档案的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原件或社保部门出具能证明考生正在当地参加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明细原件等材料代替);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考生提供学历证书、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原件、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
3、吉林省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须注明年级)或登录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甘肃:4月19-23日17时 中小学面试公告
携带本人学历证明(或在籍学习证明<附样本>)、身份证及户口本(非在校生)原件和复印件(必要时还需带工作单位证明),前往填报时所选考区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附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接受现场审核,办理报考信息签字确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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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4月21日-4月23日 中小学面试公告
1.安徽省内户籍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安徽省的社会考生: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提供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3.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户籍未迁至安徽省的也可报考)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大四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证明格式在附件2中下载)。
4.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含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专升本大四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1)考生本人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4)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湖北:4月19日至22日16:00 面试公告
本省户籍考生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相应毕业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确认时须携带在籍学习证明)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外地身份证本省户籍者,还应携带本人本省户口本。
非本省户籍者,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相应毕业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三年级以上考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确认时须携带在籍学习证明)、本省工作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身份证明材料、学历材料均须带原件和复印件。如果学历材料为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北京:4月21日—24日 面试公告
A.户籍在北京市的非在校生考生
ⅰ.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户籍证明原件);
ⅱ.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ⅳ.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B.人事档案关系在北京市的考生
ⅰ.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ⅱ.人事档案关系证明原件,其中:
考生的工作单位有组织人事部门且具备人事存档权限的,其证明由该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如果是本市公办中小学的在编在岗人员,其证明可由考生所在中小学出具,证明格式见“附件2”;
考生的工作单位不具备人事存档权限的,其证明由存放考生人事档案的本市存档机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证明格式依该存档机构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考生人事档案存放于该机构;
曾就读于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现已毕业,但其学籍(人事)档案暂存在原就读高校的,其证明由存放考生学籍(人事)档案的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下属的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出具,证明格式依该学生就业指导部门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考生学籍(人事)档案存放于该高校;
ⅲ.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ⅳ.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C.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ⅰ.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ⅱ.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证明格式见“附件3”,或在学信网(http://www.chsi.cn/)上查询的本人《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就读于民办普通高校或独立学院的,必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
ⅲ.本人签字的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D.户籍在京的外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除提供“C”项材料外,还需提供考生本人户口簿原件(本市集体户口的,需提供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及本人户籍证明原件)。
辽宁:4月20日至25日 面试公告
1.辽宁省户籍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考生可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点击“成绩查询”栏目,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信息,并进行打印,下同);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辽宁省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由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3.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在校学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复印件;
(2)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3)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管理部门证明原件及学生证原件。
天津:4月19日—22日15时 面试公告
1.户籍在天津市的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户口本)和复印件(户主页和本人页);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2.人事档案关系在天津市的非津籍已毕业考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档案证明(见附件一)。
3.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考生及在读的研究生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考生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二);
③在读研究生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除上述①、②项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本科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户籍在天津市,但本人在外地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在校生不得在本市报考。
特别提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考生须到其笔试报名所选择的考区,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陕西:各市不一样
1.户籍在陕的社会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人事档案关系在陕的非陕西户籍社会考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人事档案托管证明》(见附件2);
3.驻陕普通高等院校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见附件3)。
《人事档案托管证明》和《学籍证明》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须加盖有关单位印章。
江苏:4月22-23日 面试公告
1.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一致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2.面试考区与笔试考区不一致的考生,现场审核确认时需提供符合A、B、C条件之一的材料:
A选择户籍所在地级市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凭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经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从原学校复印),非师范生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批复或招办下达的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五年制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四年级及以上学生提供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报考。
B选择人事关系所在地级市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还需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
(4)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一年及以上的合同及复印件,以及聘用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相关证明为准)。
(5)凭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历报考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供经学校所在地招办备案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并加盖原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可从原学校复印),非师范生要提供教育主管部门批复或招办下达的入学当年的招生计划。
C选择学籍所在地级市考区的考生
(1)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学信网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附件2)。
相关复印件及证明材料由确认点留存。
河南:4月20日—4月23日 面试公告
1.在户籍所在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
(1)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打印)。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2.在人事关系所在省辖市报考的社会考生:
(1)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一年(含)以上聘用合同及由工作单位缴纳的一年(含)以上社会保险证明;
(3) 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 申请打印)。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3.在学籍所在省辖市报考的考生:
(1)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格式与要求见附件1);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还应出具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证书原件、复印件。
4.在开封市报考“日语”、“俄语”科目的考生
(1)本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在校生提供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②社会考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或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申请打印)。
福建:4月23日- 25日 面试公告
1.户籍在福建省内的考生。
(1)考生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2.人事关系在福建省内的外地户籍考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当地具有资质的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或当地工作单位聘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考生相关学历、毕业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在普通高校(全日制)就读的大学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的学生及全日制研究生。
(1)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原件。
(3)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同时要提供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浙江:4月22日15时截止 面试公告
(一)在浙江省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
1.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www.ntce.cn)右侧“成绩查询”栏目下查询到的考生本人笔试成绩信息网页打印件。
(二)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浙江省报名参加面试的考生
已经在外省参加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持有效期内笔试成绩,可以在我省参加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例如:某 考生在外省参加了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学历条件也符合浙江省的报考要求,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凡未达到浙江省报考条件中对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浙江省内、以及学历基本要求的考生,我省均不接受报名。持外省笔试成绩在我省报名参加面试的考生需携带的材料有:
1.户籍在浙江省的社会考生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不在浙江省、但人事关系在浙江省的社会考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人事关系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明、技术资格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3.在浙江省内普通高校就读的专科、本科学生和全日制研究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或教学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格式请在附件中下载)。
河北:4月22日8:30-4月25日17:00 面试公告
1、户籍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
(1)户口本本人页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4)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二选一即可)。
2、人事关系在河北的已毕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由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
(3)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4)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二选一即可)。
3、居住证在河北省的已毕业人员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本人相关学历毕业证原件。
(4)学历认证报告书或学信网下载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两者二选一即可)。
注:以上1、2、3类人员中,2002年之前(不含2002年)毕业的人员,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则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我省学历认证机构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河北省具有办学资质院校开设的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如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提供河北省大中专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定报告”(联系电话0311-66005710,66005711)。
4、河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
(1)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学生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等学历层次幼儿教育类专业三年级学生由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籍学习证明。
广东:各市不一样 面试公告
1.在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
2.在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或人事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4)社保缴费证明。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和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具体样例见附件2。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重庆:4月19-25日 面试公告
1.重庆市内普通院校全日制大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考生本人学生证和就读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使用附件4样式)。
备注:重庆市外普通院校全日制在校生不能在重庆报考,请回高校所在地报考。
2.户籍在重庆市内的已毕业考生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户口本原件(主副页)和复印件(户主页与本人页的正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 www.chsi.com.cn 打印)。
3.户籍不在重庆市内,但人事档案关系在重庆市内的已毕业考生
(1)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纵向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档案证明,由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构出具(使用附件5样式);
(3)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学信网 www.chsi.com.cn 打印)。
上海:4月19-24日 面试公告
(1)本市户籍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2)外省市户籍工作单位在本市的社会考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专升本学历需同时携带专科及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④2013 年6月30日前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引进人才居住证(cw9开头)和有效期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效期证明遗失,需要去原发证机构补 办);或2013年7月1日后相关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上面印制的 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相一致的,只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2013年7月1日以后办理的,在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上面印制的有效期与实际有效时间 不一致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积分有效期证明原件,临时居住证不可以参加考试)。
⑤反映本人劳务关系的相关合同原件(工作单位为企业的提供单位劳动合同,工作单位为事业单位的提供单位聘用合同,考生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登记表。若无法提供相关合同原件只能提供复印件的,则相关合同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户籍未迁至本市的也可报考)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 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体现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印有“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字样的校园 卡可作为学生证或研究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作认可。学生证有正本、副本的必须全部提供。学生证过期及因入伍、生病等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需提供学校学籍 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三(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大四)以上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①预约现场确认凭证
②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复印);
③ 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中需体现学校名称、入学时间及注册年份等相关信息,印有“学生证”或“研究生证”字样的校园 卡可作为学生证或研究生证使用,其他校园卡不作认可。学生证有正本、副本的必须全部提供。学生证过期及因入伍、生病等个人原因延期毕业的,需提供学校学籍 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④本人户口本原件(本市集体户口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需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选报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其他应受理机构的要求必须提供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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