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0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公告
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要求,现将2020年下半年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日16:30;
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0日—13日15:00;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12月10日—13日,每天8:30—11:30,14:00—16:30;其中13日截止到15: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6日24:00;
考试时间:2021年1月9日、10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为确保全体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请考生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2020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一),如实填写《2020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二)。
(二)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时,考生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以上间隔,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三、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详见2020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二)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各科笔试成绩合格且在2年有效期内。
四、报名及审核
(一)网上报名。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
(二)网上审核。除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幼儿师范毕业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和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外,其他考生的报考信息均可通过网上审核完成。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陆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审核。
(三)现场确认。网上报名后,下列类别的考生须持规定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笔试报名所选考区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三):
1.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天津市居住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并提供学信网(www.chsi.com.cn)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所规定的技术资格证明。
2.幼儿师范毕业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天津市居住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原件。
3.在境外教育机构取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须持以下材料接受现场资格审核:
①考生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天津市居住证)、户籍材料(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本人相关学历证件原件、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四)网上缴费。现场确认或网上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260元/每人。
(五)准考证打印。2021年1月4日—10日,考生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内容
(一)考核内容
面试遵循《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主要考核考生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法
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法,通过备课、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
(三)面试过程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试地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系统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演示活动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文化课考生的面试与高中类别相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此部分为专业概述,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题目、专业知识、德育与班主任等方面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四)考试成绩
面试总分为100分。考生成绩由各分项得分加权累加而得(各项目权重根据《考试大纲》规定)
(五)《考试大纲》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见附件四)执行,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面试教材参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见附件五)执行。
六、面试科目
(一)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二)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和特殊教育12个科目。
(三)中学(含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同时,本学段还单独设有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和特殊教育四个面试科目。凡已通过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科目一”和“科目二”的考生,也可直接报考上述单独设置的面试科目,其“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
(四)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专业知识与教学能力”考试,主要结合面试进行考查。报考中职专业课及实习指导教师的考生面试时,请携带附件五规定的与报考专业大类相对应的教材到考点报到。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处理。
八、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21年3月3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10个工作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和面试成绩单到面试报名考区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后的结果由面试报名考区告知考生。
九、合格证明
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注:考生在查询合格证明时,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两项信息即可,“准考证号”信息可以不用输入。)
十、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在天津市的人员、坐落天津市的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以及拥有天津市居住证的人员,可按照规定时间向天津市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委托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为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机构,并通过其网站(http://www.tjgspx.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的政策宣传、信息发布等相关工作,具体报名时间、流程、需提交的材料等事宜,请登录网站查询。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天津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可咨询各区教育局。
十一、注意事项
(一)依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文件精神,自2019年下半年开始,凡本人户籍关系不在本市的考生,须持本人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含笔试、面试)报名手续。
(二)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 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为确保报考资格审核的准确性,凡需要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代办。
(四)2019年下半年及之前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0年下半年笔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不需重新注册。
(五)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六)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
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
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注: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拨打考试中心客服电话
考生可在工作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附件一:2020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
附件二:2020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健康卡与安全考试承诺书 .docx
附件三: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现场确认地点.docx
附件四: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试行) .docx
附件五: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教材目录(试行) .docx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0年12月2日
附件一
2020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1.考生可随时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下载健康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须自12月26日开始,如实填写个人健康卡,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并在候考室交给监考员。未带符合要求的健康卡不得参加考试。
2.所有考生须至少提前14天申领“天津健康码”(申领方法1:进入支付宝→搜索小程序“津心办”→点击“健康码”→填写健康信息并确认提交→申领成功;申领方法2:下载“津心办”APP并注册→点击图片滚动页面的“健康码待领取”→填写健康信息并确认提交→申领成功),并每日登录更新健康码状态,以便我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在考前进行健康码状态监测。
3.2020年12月26日至考试结束,考生须每日做好身体健康监测,记录体温。
4.“天津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如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可正常参加考试,如不能提供不得参加本次考试。考生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14天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5.考生若在2020年12月26日至2021年1月8日期间,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须立即报告报名考区(联系方式见附件三),并到指定医院就医。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6.有高、中风险地区(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凭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经综合评估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7.考试当天考生应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相关检查,以免影响考试。进入考点时,考生须主动接受体温检测,若体温达到或超过37.3℃,须立即到发热门诊就医,不得继续进入考点考试。
8.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天津健康码绿码和填写完整的健康卡(简称“2证1码1卡”)进入考场。缺少任意一项将禁止入场。
9.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进入考场时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10.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11.考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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