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2020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安排及报名网站
(一)网络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8:00-13日17:00;
(二)网上审核时间:2020年12月10日8:00—14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12月10日8:00- 16日24:00;
(四)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1年1月4日-1月10日;
(五)面试时间:2021年1月9日-1月10日(考生人数较多的考区,时间顺延,面试结束为止);
(六)面试成绩公布日期:2021年3月3日;
(七)面试报名网址:http://ntce.neea.edu.cn。
教育部考试中心于2020年12月10日公布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二、面试对象与地点
(一)面试对象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可报名参加面试,包括:
(1)户籍在安徽省内的人员;
(2)持有有效安徽省居住证的人员;
(3)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5)持有有效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在满足安徽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已经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的(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可以在安徽省报名参加面试。
(二)面试考区选择及面试地点
安徽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设在16个省辖市(省直管广德市纳入宣城市考区、宿松县纳入安庆市考区)。
报考安徽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网上报名时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市作为考区,或本人持有的有效安徽省居住证签发地的所在市作为考区;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考生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港澳台居民持有安徽省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可选择居住地所在市作为考区。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选择在安徽省内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省辖市作为考区。港澳台居民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具体面试地点以准考证注明的考试地点为准。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中“试点省份可根据本地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提高报考学历要求”的规定,在安徽省报考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师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面试网上报名程序
考生完成面试报名须经过网上注册及填报、网上审核、完成缴费三个阶段。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考区负责网上审核,不进行现场确认。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
(一)网上注册及填报
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8:00-12月13日17:00。凡具备面试报名资格者,可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由本人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以及相关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报名。
网上报名时考生请注意以下事项:
1.网络报名
参加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合格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2020年下半年之前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笔试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
重新注册时上传的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
2.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2.密码重置
考生如忘记注册密码可通过以下三种途径重置。
(1)自助重置密码。考生可通过回答注册时预设的“密码保护问题”自助重置密码。
(2)短信获取密码。考生可通过报名注册时所填写的手机号码短信获取密码(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慎重更换手机号码)。
(3)拔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考生可在本次网上报名期间工作日时间内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客服电话进行密码重置(客服电话010-82345677)。
3.科目选择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和小学全科。
报考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选择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
初中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品德、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选择相应的专业大类和专业。
(二)网上审核
本次面试由各考区采用网上审核的方式确认考生报名信息,不进行报名资格现场确认。网上审核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8:00—14日17:00。面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见附件1。
考生报名信息经网上审核通过后,网上报名状态会显示为“待支付”。报名信息状态为“待支付”的才能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后显示“支付成功”,完成面试报名。
网上审核时间截止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可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本次面试网上缴费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8:00- 12月16日24:00。逾期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1.缴费方式。经网上审核后,报名信息显示为“待支付”的考生应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并在易智付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首信易支付”平台缴纳面试报名费,返回报名系统并显示“已支付”字样,完成网上报名。
2.缴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和《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收费标准为每人280元人民币。
(四)准考证打印
本次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1年1月4日-1月10日,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考生面试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注明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五、面试内容、形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纸质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件,按时到达指定的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照考点安排和抽签顺序,考生持准考证进入抽题室,登录面试测评系统,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经本人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活动设计)。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备课纸,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持准考证、试题清单、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由监考教师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面试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左右。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陈述)。面试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陈述)。时间5分钟左右。
六、面试成绩查询与教师资格认定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1年3月3日,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考试合格证明。考生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可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的依据。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具体以考试合格证明上的标示为准。
(三)教师资格认定。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的考生,符合认定条件的,可在每年上半年或下半年向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具体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认定条件及流程、所需材料等,以本人拟报名市(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为准。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遵守《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行处理。
八、其他说明
(一)考生自觉对照《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2),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考前自我排查,并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的考生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虚假或者有错误,影响报名或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报名参加考试前应主动查询本人的高等教育学历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高等教育学历以“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学历认证机构的学历认证结果为准。港澳台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四)考生可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了解面试有关政策规定,。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询。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咨询电话:0551-62815625,62831877。
2020年下半年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docx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徽省考区疫情 防控须知.docx
安徽省教育厅
2020年12月2日
原文链接:http://jyt.ah.gov.cn/xwzx/tzgg/40384591.html
附件2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安徽省考区疫情防控须知
各位考生: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1年1月9日举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精神,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安全平稳顺利,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防疫须知。
1.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从2020年12月26日起,建议考生不要离开我省,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的场所聚集,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以及安康码为非绿码等异常情况的,要尽快就医、及时诊疗,并按要求做好安康码码色转绿工作。
2.备好个人健康证明。考试前,考生务必打印填写《安徽省教育考试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携带至考场上交后方可参加考试。
自2021年1月9日起计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若考试报到时无法提供的,禁止参加考试。
(1)本人过去14日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
(2)本人属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
(3)本人过去14日内,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核酸检测。
(4)本人过去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
(5)本人疫情期间从境外(含港澳台)入皖。
(6)本人过去14日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已发现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7)本人过去14日内与来自境外(含港澳台)人员有接触史 。
(8)过去14日内,本人的工作(实习)岗位属于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口岸检疫排查人员、公共交通驾驶员、铁路航空乘务人员。
(9)本人“安康码”为非绿色码。
(10)共同居住家庭成员中有上述(1)至(7)的情况。
3.配合防疫检查。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核验,在接受身份验证时须摘除口罩。属于需进行核酸检测的考生还应提交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证明)。
4.遵守防疫规定。考生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佩戴;考试期间,若发热(体温≥37.3℃)等身体异常症状时,经医务专家小组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继续参加考试;复检仍发热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若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不配合开展防疫检查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预祝广大考生考试顺利!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