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08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一)2008年11月20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相关考试事项。
(二)2008年12月5日—12月24日为集中报名时间,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组织本地区2009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三)2009年2月13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考办)报送《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情况表》(附件1)。
(四)2009年3月2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2008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设置及试卷预订表》(附件2)和本地报名库电子文档、考点考场设置情况表。
(五)2009年4月30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复查工作并按规定向考生核发准考证。
(六)2009年5 月8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情况报省会计考办。
(七)2009年5月14日前,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完成考务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
(八)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6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6:30 |
经济法 | |
5月17日 |
|
|
9:00—12:00 |
中级会计实务 |
(九)2009年7月17日,省会计考办根据全国会计考办下发的成绩数据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查询成绩登录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www.accahb.com.
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分数提出疑义,省会计考办可为考生提供查阅试卷服务,查阅试卷范围仅限主观题试卷的漏评题目、合分、登分差错。省会计考办将通过湖北省财政厅政务门户网站www.ecz.gov.cn发布查卷信息、受理查卷事项、公布查卷结果。
(十)2009年11月15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2008年度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向省会计考办报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成情况表》(附件3),省会计考办汇总后报全国会计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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