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考试时间:2009年5月16、17日举行考试
报名时间:2008年12月5日至25日
审核确认时间:12月8日至26日(周一至周六),
审核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财政局或市财政局会计事务服务大厅(邯郸市滏河南大街与和平路交叉口南行200米路西)。
成绩公布时间:2009年7月17日前
详细内容: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告
200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09年5月16日、17日举行,现就2009年度考试报名安排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方式
邯郸市09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报名,首次报考的考生须登陆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点击可进入)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可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注册,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并填写本人信息,A4纸下载打印《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加盖单位公章,须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相应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到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照相交费;非首次报名的考生只需携带加盖单位公章的《2009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到报名点交费确认即可(非首次报名考生是指上年度报考中级并考试有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⑴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3)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⑴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博士学位。
(4)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⑴条所列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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