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011年海南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14、15日,报名网站为海南省财政厅网站(mof.hainan.gov.cn)链接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0]11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就2011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工作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时间
2011年5月14日、15日举行考试。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表: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4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5日 |
|
|
9:00—11:30 |
经济法 |
三、考区设置
全省只设海口、三亚两个考区,其中海口考区包括海口、儋州、文昌、琼海、万宁、澄迈、定安、屯昌、琼中、白沙、临高、昌江、洋浦开发区等13市县和省直报名点;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东方、陵水、 保亭和乐东等6个市县。
四、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一)报考初级资格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工作年限指取得学历之前与之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之和。
(三)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中、初级资格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相应级别的考试。
(四)港澳居民参加考试报名条件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港澳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五)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要求如下:
1.应届毕业生是指在考试年度(2010年)可毕业取得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2.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够证明考生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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