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兰州市报名公告
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现将我市考试考务工作安排公告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3)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4、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止2006年12月31日。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5、以上报名条件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6、报考中级的新考生必须是1986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前出生,网报软件在年龄上有限制;
(二)、报名办法:
1、我省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取消手工报名。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盖章;
3、我省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选择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
(三)、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
2、考生上网报名注册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日;
3、兰州市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25日;
4、网报关闭时间:2010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