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红河考区报名简章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0〕11号)要求,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日、 15日举行。现就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时间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省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0年10月11日—31日,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0年10月12日—10月31日;补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11日,确认时间定于2010年12月5日—12日。报名的网址为“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报名资格确认、缴费点为各县市财政局会计科。
二、报名基本条件及收费标准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初级资格报名条件: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中级资格报名条件:
1、取得大专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累计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注意事项:
1、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分别必须符合以上条件。
2、报名时必须校验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报名费每人每科收取40元。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四、考试大纲及辅导用书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继续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2010年制订的考试大纲。辅导教材在2010年的基础上微调重印,用于2011年度考试。考生执行选订,不予强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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