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东华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各单位,省、市驻华亭各单位: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进行。根据市财政局平市财会[2010]14号《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条件(见附件1)
2、报名办法:
(1)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取消手工报名。网上报名工作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见附件3)
(2)考生自行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www.kjzgks.com)进行报名,并打印报考人员信息表;
(3)我县实行“现场确认”的办法进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网报注册后,持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县财政局进行现场确认并交费。
(4)报名程序。
初级:网上报名→当地财政局确认并收费。
中级:网上报名→职改办审查资格→当地财政局确认并收费。
3、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
(2)考生上网报名注册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20日;
(3)各县(区)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1日至31日;
4、收费标准。
考务费每科4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二)资格审查
1、初级报名资格由县财政局会计股审查;
2、中级报名资格。由本县职改办审查资格。经职改办审查符合报考条件后到县财政局办理正式报名手续。
3、对不符合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查出后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用书及征订办法
1、2011年度考试用书交费不在网上进行,由县财政局统一征订和发行,于2010年10月25日前将所需教材及辅导用书数量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2、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大纲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内容,考生在报名时,自愿订购考试用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强行要求考生购买盗版考试用书及辅导资料。
3、2011年度初、中级五个考试科目辅导教材《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在2010年度考试辅导教材基础上进行勘误微调后重印发行;
4、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参考法规汇编》在2010版基础上略作修改后出版。
四、考试时间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报考中级的新考生必须是1986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前出生,网报软件在年龄上有限制。
二○一○年十月八日
附件1.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 基本条件
(一)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行为;
(三)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四条”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六)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止2006年12月31日。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五、以上报名条件适用于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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