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公告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于2011年5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原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学历及工作年限:
初级报考人员应从事会计工作且具有教育行政主管认可的高中(含职高、高中)以上学历;中级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报名时取得教育行政主管认可的大专学历,2006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至今。
2、报名时取得教育行政主管认可的大学学历,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至今。
3、报名时取得教育行政主管认可的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至今。
4、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的人员,不受会计工作年限的限制。
2011年考试报名继续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先由报考人员登录江西会计网(http://acc.jxf.gov.cn)“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后到会计从业资格证的管理机构进行报名确认和缴费。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的资料有: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表上加盖单位公章)、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书原件、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年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10年10月18日前,各报名点应采取有效措施公布网上报名时间、现场确认时间、报名地点和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吉安市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是2010年10月18日至10月31日,补报名的确认时间是2010年12月6日至12日。市直考生的报名地点是市财政局会计科(市财政大楼11层),各县(市、区)报考人员请到本人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发证机关[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股]办理报名手续。考试收费标准是50元/科,考试教材在报名时一并预订。
3、2011年4月1日至5月13日,考生登录江西会计网打印自己的准考证(不用到报名点盖章)。
4、2011年5月14日、15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5、2011年7月30日前,由省会考办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6、2009年10月30日前,对中级资格考生因考试身份证号、档案号错误等原因造成两年成绩不能合成的,由考生提出申请,各报名点一并将其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财政局会计科。
吉安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0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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