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阜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市、区会计考试管理机构: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现就我市2011年度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10]10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在2011年度考试报名资格工作中,采用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报系统实行网上报名(含网上缴费)。网上报名工作必须按照全国会计考办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2011年度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中,实行“后审”制,即在考生领取合格证书时,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资格审查。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四、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我市网上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5日至28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12月6日至9日。
2、鉴于部分考生不能正确掌握网报程序,为确保网报质量,我市在各县、市、区财政会计股及阜阳行政学院等设立了10个报名服务点,免费为考生提供报名服务。具体如下:
3、网上订书的考生,书到后可直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各县、市考生可凭报名回执表到所在财政部门登记,由当地财政部门统一领取,也可直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领取。
4、对需要开据发票的考生,市财政局会计科在11月2日至12日集中办理,县市考生可凭报名回执表到所在地财政部门登记,由当地财政部门统一办理,也可直接到市财政局办理,逾期不再办理。
5、考生报名时,一定要认真阅读相关要求,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在确认前仔细审核所填写信息内容,由此造成的错误信息,考生本人自负。
二O一O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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