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0]11号)要求,2011年度全国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2011年江苏省范围内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继续实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淮安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专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至31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
一、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考试报名管理规程按《江苏省会计考试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苏财会[2005]31号)的规定执行。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财政部、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报名年度止)、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同时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10年10月27日至11月1日。
因特殊情况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可以参加补报名,补报名考生资格审核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至13日。
三、打印准考证工作
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11年4月15日至5月13日。
四、考试级别、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3、考试大纲: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五、考试收费标准
2011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暂定为:
1、报名费10元/每人。
2、考试费52元/每科。
相关推荐:2011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