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包头地区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财政局:
根据自治区会计考办“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蒙古地区网上报名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按照自治区网上报名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设立方式:集中在北京大网进行网报。
考生报名入口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
二、网报时间安排:网上报名(包括网上注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具体时间如下:
网上注册时间:2010年10月18日—10月30日
网上确认时间:2010年10月20日—10月31日
补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12月11日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阶段
(1)报考人员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认真阅读公告栏的内容、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后,进行填报;
(2)首次报考人员:按照报名流程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自行上传照片,使用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专用纸张(专用纸张由自治区会计考办统一印制)打印出《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3)2010年度单科合格的考生:不需上传照片,在网上报名注册时,系统按考生的身份证号、姓名,自动调出《2010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上的内容(含照片),由报考人员自行修改系统所允许改动的内容,形成《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使用考试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专用纸张打印出《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人员首次注册成功后,如发现信息填写有误,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重新登记网上报名系统查询、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注册及现场确认。逾期将无法报名。
(二)关于报名资格的审查和报名费支付方式
网上注册成功后,报名人员携带经单位审核盖章的《2011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信息表》、身份证到报名点接受审核,白云、达茂、固阳等地区的考生到当地财政部门办理确认手续,其余考生到我市设立的报名点:包头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九星南100米)接受审核、确认,通过审核后缴纳考试相关费用,预定教材。考生将《网上报名信息表》返回考试管理机构留存。通过审核交费的报名人员,由工作人员打印一份网上报名《回执表》交给考生作为领取准考证的依据,
报名人员只在网上注册而未在现场确认的,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三)关于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方式
为满足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需要,根据自治区统一要求,考生持考试管理机构的《照相票》在报名现场照相,自带U盘,自行上传。报名人员到现场确认时,同时上交报名点同版照片二张附在考生已打印好的《网上报名信息表》上,以备办理资格证书(2010年度单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不用另附照片)。对于未到指定地点照相的、因照片不合格无法通过审核的考生,需重新上传并打印《网上报名信息表》,再次到报名点接受审核,直到合格为止。
(四)考生网报采取的是网上签订“承诺书”的方式,保证自己所提供的信息是真实的,符合财政部、人事部要求报考条件。会计管理机构在核发证书时,要对领证人员进行认真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证书予以吊销,内蒙会计考办对发证工作也将继续进行抽查。1986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需持毕业证、从业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审核后方可报名。
四、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大纲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内容。考试大纲包括《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含初级会计实物和经济基础两个科目)、《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大纲(含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三个科目)》。考试用书具体详见附件2(去报名点预定)。
六、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各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要及时公布本地区2011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同时注明2011年度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
2011年5月14、15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各地区会计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全市统一布置和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认真、细致的做好宣传、解释等服务工作,做好网上报名工作,确保考生顺利参报。
相关推荐:2011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