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区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二)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三)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四)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报考基本条件的,均可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根据《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的规定,2011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本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以毕业的有效证件或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选择学校所在辖区的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二、报名程序及要求
我省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全省集中报名时间为:2010年10月20日—29日(双休日照常报名),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7日—9日。
(一)报名准备。
1.报名前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电子登记照片。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例如:XXX.JPG;像素宽114,高156;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KB;相片应符合身份证登记照要求,否则现场审核时将不予确认。
2.应具有中国银联所支持的银行卡,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二)登录网站。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网址:http://www.kjzgks.com/)和“会计行业管理网”(网址:http://www.acc.gov.cn/),了解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对照报名条件,确认本人符合相应级别报考条件,进入“全国会计从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三)填报信息。按网上报名系统提示逐步操作,如实填写每项报名信息并仔细核对,按系统要求上传准备好的电子相片,设置登录密码,并牢记“报名注册号”和“登录密码”。信息填报后,打印《报名信息表》,并在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参加了201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且部分科目合格的考生,如果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为保证成绩能够合成,应按2010年报考身份证号(变更前的身份证号)报名,报名成功后一个月内务必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和2010年考试成绩单(网上打印)到报名所在地的市、州、直管市、林区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四)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区人事部门委托区财政局会管所负责。考生持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报名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军人持军人有效证件)、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证书(均要求原件,复印件无效),到区财政局会管所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信息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审查通过后,由审查人在报名信息表上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信息确认。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由区财政局会管所进行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六)网上缴费。网上报名信息审核确认成功后,考生重新登录报名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报名费。缴费时请考生慎重操作,缴费成功后,资金直接进入国库,将难以办理退款手续。
(七)报名成功确认。考生网上缴费结束后,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三日后(10月31日截止)务必登录报名网站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疑问可到区财政会管所咨询,电话:0717-7830777。
(八)准考证打印。考试前10日,考生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www.kjzgks.com/)和“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须采用激光打印机打印,相片、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号等要素应清晰无误。然后按规定日期和时间到考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四、考试大纲、教材和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有关文件通知,2011年度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沿用2010年度考试大纲内容。考试教材采取网上征订方式,由考生本人根据自身实际自愿选择、购买。按照鄂价费字〔2000〕335号文件,每科考试报名收费40元。
五、考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15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及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六、成绩查询
2011年7月20日,省会计考办根据全国会计考办下发的成绩数据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考生查询成绩登录湖北省财政厅公众网(http://www.ecz.gov.cn/)或湖北省会计学会网(http://www.accah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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