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直(驻县) 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县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11年5月14日至15日
二、考试地点
赣州市区
三、报名时间
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28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0日。
四、现场确认时间
2010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补报名确认时间为2010年12月8日至10日。
五、报名条件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已完成2010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同时具备: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后学位。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及网上报名信息表。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六、报名办法
201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江西省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登陆江西省财政厅综合信息网会计频道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入口( 注: 每天早上7点至晩上22点为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和考试公告,按要求正确录入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于10月26日至28日在于都县财政局现场确认、缴费,所有补报名人员于12月8日至10日直接到市财政局会计科现场确认,缴费。
七、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八、考试大纲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使用2010年度的考试大纲。
九、考试收费
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正式核定部分会计类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赣发改收费字[2006]588号)标准执行,即考务费50元/科,现场审查通过后缴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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