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0〕61号)的部署和安排,现将我市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四)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本规定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五)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0年12月31日。
二、考试级别、科目及考试成绩管理
(一)考试级别、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经济法。
(二)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
2011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14、15日。具体安排如下:
四、报名方法、时间及地点
201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均须经过“网上报名”和“报名确认”等两个步骤完成报名手续。报名工作按属地原则进行,考生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1、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为:2010年10月11日-10月31日,补报名开通时间为2010年12月4日至12日。每天具体开通时间以报名网站公布为准。
2、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kzp.mof.gov.cn)进行网上报名:经网上填表(简体字)、照片上传(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5KB,所传照片须与“报名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等完成“网上报名”。
3、为有效防止会计工作年限不足人员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1986年9月1日后出生的人员将不实行网上报名,如需报名的,请携带有关证件到报名点现场审查报名。
4、已取得部分中级科目考试合格者,在报考时必须填写上一年的档案号(否则考试成绩无法滚动计算)。
(二)“报名确认”时间及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时间定于2010年10月25日—10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45(节假日除外)。补报名现场确认时间定于2010年12月6日—12月1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45(节假日除外)。考生到四会市行政中心侧财务信息大楼四会市财政局会计股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咨询电话:0758-3121958。
六、报考材料的提交
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和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所交照片须与上传照片一致)。
七、报考收费
(一)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11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不得收取考试报名费。
四会市财政局会计股
2010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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