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 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1年度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定于2011年5月14、15日举行,考生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1年1月17日-25日,具体报名时间考生可咨询当地考试管理机构。
二、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1、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名参加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包括党校学历和取得待遇证的专业证书);报名参加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会计工作年限按年度计算,计算截止到2010年度。取得相关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相关学历可以在从事会计工作前取得,也可在从事会计工作后取得。
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具备基本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民考民的考生和县及县以下民考汉的考生既可以报考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也可以报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区本级及各地、州、市民考汉的考生只能报考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不得报考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
三、考区设置
伊犁州、塔城、阿勒泰、博州、吐鲁番、哈密、巴州、阿克苏、克州、喀什、和田、区本级考区设置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考场。乌鲁木齐地区只在区本级考区设置考场。
区本级考区报名点设置在自治区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大厅(乌鲁木齐市明德路16号)联系电话:0991-2330162,报名时间:2011年1月17日-25日(工作时间,不含节假日)。
四、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关系确定报名地点,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填写《自治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维文)报名表》(可在新疆财政网上下载或到报名点领取),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单位公章或人事公章)后,向报名点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原件和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进行报名资格审查。
特此公告。
自治区会考办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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