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市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条件
考试报名条件严格按照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转发财政部人事部修订的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会〔2000〕48号)执行。报名资格所要求的从事会计工作的年限,计算到2011年12月底止。198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如需报名中级资格考试,请携带有关证件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查报名。
二、考试时间、考试级别、考试科目
201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间为2012年5月12日、13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
|
9:00—11:30 |
经济法 |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2年度考试。
四、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报名时间及方法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考生,应在系统开通时间:2011年10月22日至11月7日,补报名开通时间:2011年12月5日至15日,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test.acc.gov.cn)进行报名,并请各位考生按规定的报名流程,录入报名信息和上传相片,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然后持报名信息表,以及本人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到市财政局会计科进行资格审查确认、缴费。
六、报考收费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职称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01〕237号)精神,2012年度会计资格考试考务费按每科50元收取。
河源市财政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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