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
|
9:00—11:30 |
经济法 |
三、报考条件
考试类别 |
学位或学历 |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 |
会计 |
初级 |
高中以上学历 |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中级 |
大学专科 |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 |
大学本科 |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 ||
双学士学位、 硕士研究生班毕业 |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 ||
硕士学位 |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 ||
博士学位 |
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
1、考试报名条件按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印发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及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报考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年限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注册时间为起始时间,截至到2011年12月30日,累计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年限方能进行报名。 3、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均可参加本级别的会计资格考试。 4、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以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5、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 |
四、考试相关政策及说明
(一)根据国家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凡不具备报考条件,或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以及在人事职称考试部门组织的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成绩管理。参加会计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五、考试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0]1567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文件执行。每人交报名费13元,每考一科交考务费36元。缴费后概不退费。
六、考试用书征订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的2012年度考试大纲,2012年度考试辅导教材也相应进行修订。2012年度考试用书价格仍按2011年度价格不变,考生通过网上进行考试用书征订。考试用书一般会在报考结束后20日左右到达我省,省财政厅将在吉林省会计网发布具体取书时间及取书地点,请考生密切关注。
七、成绩发布和证书颁发
考试成绩一般由国家在考后2个月左右发布,考试合格(资格)证书一般由国家在发布考试成绩1个月后开始下发。“吉林省会计网”将及时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发放通知。
吉林省财政厅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