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职改办、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的通知》(会考[2011]11号)精神,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2012年5月12、13日举行。现就兵团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进入“报名条件”查询。(网址:http://www.btpta.gov.cn)
二、资格审查
兵团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资格审查工作在考后进行。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审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负责的做好考后发证前的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发证。在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社会民营企业、非公组织的会计从业人员也可比照相关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0月28日至11月10日,考生可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补报名时间为2011年12月5日至30日。
2、报名办法:201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兵团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报名:
(1)网上报名
第一步:报考人员须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点击“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栏目,阅读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
第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照片。
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登陆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第三步:网上缴费。网上注册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考生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注册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2)现场报名
对没有网银或无法实现网上交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注册完成个人的报考信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兵团考试中心及各师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缴费。(每日10:30-13:30,16:00-18:30,节假日休息)
1987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考生,如符合会计中级报考资格,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现场进行考前资格审查和报名。
四、考试时间和科目
2012年5月12、13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时间(北京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
5月12日 |
9:00—11:30 |
经济法基础 |
9:00—11:30 |
财务管理 |
14:00—17:00 |
初级会计实务 |
14:00—17:00 |
中级会计实务 | |
5月13日 |
|
|
9:00—11:30 |
经济法 |
五、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用书
2012年度会计考试将使用新的考试大纲,需要订书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过程中自行订购。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好考试大纲、用书及辅导用书的现场订书和发放工作。
七、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2年4月30日-5月13日报考人员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八、收费标准: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2012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科40元,即初级资格(两科)总计收费95元;中级资格(三科)总计收费135元。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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