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海南会计职称报名时间4月10日-5月5日
海南省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定于2013年4月10日开始,初级、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同时进行,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2013年4月10日至5月5日,本次报名工作不安排补报名。
二、考试报名
(一)初级、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
初级、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1]11号)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如下:
1.报考初级会计资格人员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报考中级会计资格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⑵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⑶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⑷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⑸取得博士学位。
3.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中、初级会计资格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报考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时,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并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证明材料。
5.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要求如下:
⑴应届毕业生是指在考试年度(2013年)可毕业并取得高中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
⑵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应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能够证明考生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会计从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1、获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2、获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8年以上;
5、不具备以上规定学历、资历,但同时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以上者:
(1)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2)荣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荣誉称号者;
(3)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4)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5)注册会计师全科合格者。
(三)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报名流程
1、报名人员从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址(http://kzp.mof.gov.cn)链接到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网站页面。
2、报名人员应按步骤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出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经所在单位意见及签章后,携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相片审查并交费。
四、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初级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海南省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海南省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五、考试时间
(一)初级会计资格无纸化考试于2013年9月14—20日举行。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海南省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二)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于2013年10月26—27日举行。
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实行纸笔考试,中级、高级会计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六、考区设置
(一)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全省只设海口、三亚两个考区。其中,海口考区包括:海口、儋州、文昌、琼海、万宁、澄迈、定安、屯昌、琼中、白沙、临高、昌江、洋浦开发区等13市县和省直报名点。三亚考区包括:三亚、五指山、东方、陵水、 保亭和乐东等6个市县。
(二)中级、高级会计资格考试考点设在海口考区。
七、收费标准
报名费按琼价审字[2010]212号文执行(详见附件),报名收费统一使用非税收入票据并及时上缴国库。
八、考试大纲及教材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修订了2013年度考试大纲,2013年度考试辅导教材也相应进行修订。海南省考试辅导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自愿在网上或报名点征订。
九、准考证领取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考生于2013年9月上旬关注海南省财政厅网站通知。
十、承诺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承诺。考生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海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