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要求,现将常熟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第一阶段:考生可先登陆财政部统一网站(即“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点击考试报名,进行报名注册。第二阶段:到指定的地点进行报名审核、读取二代身份证(拍照)、交报名费及订书费、打印报名审核表。第三阶段:在预定时间内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初、中级资格考试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5月11日凌晨0:00开始,报名网页自动关闭,且今年不再提供补报名,请考生注意,逾期后果自负,此后不论考生是否有成绩,财政部不会再次开网。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记住本人报名注册号、登陆密码,以便自己修改和审核确认时使用。
(二)资格审核和确认时间:2013年5月5日至5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双休日照常工作)。
(三)审核和确认地点:常熟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教学楼(常熟市枫林路6号,电话:0520-52876483。)
(四)报名条件:按财政、人事两部公布的财会[2000]11号文件附件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明确的报名条件执行,即除具备各项基本条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外,报考初级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报考中级资格人员,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五)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时应携带资料:
1、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4、近期1寸免冠照片两张(一张用于合格时发证、另一张用于自愿参加培训考生的听课证);
5、第二代身份证(用于采集考生照片);
6、完成2012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即参加网络考试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的2012年度继续教育证明)。
根据《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常熟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在考试报名时对2012年度报名人员的会计继续教育情况进行检查。
(六)报名条件补充说明:
1.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2.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之日起,至考试报名年度(2013年)当年年底止,但全日制在校学习时间不能作为会计工作年限。(详见常熟财政网-会计之窗-“会计法规”栏目公布的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对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不作会计工作年限的要求。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财政部办公厅、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在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时,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
3.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办理调转手续的,到原发证机关所在地办理报名手续。持有江苏省内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调转可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直接办理调入,跨省的调转仍需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调出手续。
二、高级资格考试报名
(一)申请参加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3、参加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还须符合《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会计师资格条件》(苏职称[2012]22号)(文件可查阅省财政厅网站或常熟市财政局网站-会计之窗-职称管理)的相关规定,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和任职年限计算到2013年年底。
(二)考试方式和地点
考试采用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考点设置在苏州市,具体考试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报名时间、现场确认地点
网络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现场确认、缴费时间:2013年5月9日至5月11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双休日照常进行)。
现场确认地址:苏州市中华会计函授学校1号楼107室(地址:西中市127号)。咨询电话:0520-68615836(5月5日前)、0520-65113179(5月5日-5月8日)、0520-87676986(5月9日至5月11日)。
(四)考试报名程序
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办法。
报考人员首先按期登录http://kzp.mof.gov.cn网站,完成网络报名,打印输出《江苏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表》,并由单位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签章。然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考试报名表》、学历证书、会计中级资格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件与复印件和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办理现场报名确认、缴费手续。
三、考试级别、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方式及考试大纲
(一)考试级别:
初级资格、中级资格、高级资格。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方可获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2014年-2016年)有效。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第12号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考试时间、考试方式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考办《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要求,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3年9月14-20日之间举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每半天为一个批次,考生进入考场,并完成2门考试后,方可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根据省财政厅安排常熟市今年继续实行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常熟地区实际考试批次按实际报名人数分配,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中级考试时间为10月26-27日,仍采用笔试方式。中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插图
(四)考试大纲: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修订印发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考试。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先取得“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在信息表中的“承诺书”栏中签名确认,再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到资格审核和确认处进行审核、拍照等事项。如有弄虚作假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二)准考证的打印:2013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仍为考生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请各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9月3日-9月13日,中级资格考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3年10月15-25日。
(三)考试培训:各培训机构设有相应的培训班,考生可在报名点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初级、中级考试辅导。
(四)考试收费:依据苏价费函[2011]30号、苏价费函[2004]52号文件规定,2013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考试费60元/科。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10元(其中:报名费10元,考试费100元)。考试用书书款另外收取。
(五)本次报名初、中级资格收费为POS机刷卡收费形式,请各位考生自带银行卡,现金不予受理。高级资格收费为现金形式。希相互转告。
(六)报名信息可查询常熟财政网(www.cscz.gov.cn);会计科联系电话:0512-52898559。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