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初、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会考办《关于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办〔2013〕1号文)文件精神, 2013年度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4月10日至4月28日,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6日至4月28日工作时间(市直确认点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
二、网上报名网址: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
三、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需携带经单位审核盖章的“网上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各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
四、审核确认地点:各县(市、区)审核地点设在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市直及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到新城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审核确认。市区考生在市内乘16、26、27、29、35、66、67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五、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参加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证书。
六、其他事项:
1.平顶山市初级资格考试为纸笔考试,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2.初、中级考试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报名,报考高级会计资格统一到市直报名点确认。
3.1988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符合报考中级资格的,可持本人相关证件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4.请考生尽早到各报名点现场确认,以防后期人多,网络拥堵。
咨询电话:市 直:0375-2692068(市直确认点) 0375-2627687(市财政局)
新华区:0375-7666000转816 卫东区:0375-3992748 湛河区:0375-3998021
汝 州:0375-3321444 舞 钢:0375-8124233 宝丰县:0375-6515605
郏 县:0375-5152823 鲁山县:0375-5031169 叶 县:0375-8055056
石龙区:0375-2535125
平顶山市财政局
2013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