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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河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关于印发2013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办[2013]1号)的规定,现将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负责。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 报名范围和条件
全省范围内(含中央驻豫单位)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考生报名时先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单位需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破格申报的人员还应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审核确认后再办理交费手续。有主管单位的,原则上由单位统一组织。
四、报名时间:4月10日至4月28日进行网上报名。
五、报名审核时间及审核地点:
各市的具体审核时间及审核地点由各市自行确定。
省直审核时间:4月12日至4月28日,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1:30;下午2:30—17:00。
省直审核地点:河南省财政厅会计服务大厅(丰产路与经三路交叉口向东200米)。
六、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考点设置
(一)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对所提供的有关背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和处理业务的综合能力。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大纲》用于2013年度的考试。参考人员按照考试大纲的要求复习备考。
(二)考试时间为2013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共计210分钟。
(三)考点统一设置在郑州。
七、咨询电话:0371—65808097 65808470
河南省会考办
2013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