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初中级报名简章 |
第 2 页:高级报名简章 |
2013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根据国家《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3年度我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范围
全省范围内各类型单位中从事会计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考评条件的在岗人员都可参加考评。
二、考评条件
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批转省财政厅<2010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0]71号)和《关于批转〈2012年度全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考试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晋人社职字[2012]61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考试方式
(一)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考试试题、考试时间和合格标准。
(二)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专业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复杂财务会计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三)考试日期为2013年10月27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考点设置在太原市。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全省统一网上报名注册开通时间为:4月27日至5月9日。
(二)报名方式:2013年度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付费、网上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考生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提示,按照报名系统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付费。
(三)报名流程:登陆网站 → 报考人员必读事项 → 接受网上报名协议 → 选择报考省份 → 查看报名流程 → 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网上订书→ 生成报名注册号 →打印报名考生信息表、考生签字→ 网上缴费 →网上打印报名和订书回执表 →报名结束(从业资格证书编号即本人身份证号)
(四)开收据时间:2013年5月28日至6月21日(节假日休息),逾期不再开具收据。
五、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考办修订印发,考试辅导教材由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编写。
我省考试辅导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自愿在网上订购、缴款确认。通过网上订购2013年度考试辅导教材的考生需到指定的领书点领取教材。具体领书时间和地址于6月上旬通过会计之星网站通知。
六、准考证打印
2013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具体打印时间请考生于2013年9月上旬关注会计之星网站通知。
七、相关要求
(一)审核要求: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考试前不进行资格审核,考试成绩公布后,合格人员持本人签字的《考生承诺书》、二代身份证、学历(初始学历至最高学历)证书、会计师资格证书、会计师资格聘任证书(或文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审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证书管理:对考试合格人员,我省实行现场验证后领取合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发放合格证。
1、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后,予以颁发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有效期3年。
2、对未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省人社厅和省财政厅将根据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实际情况,确定我省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对达到该标准的人员,核发省级成绩合格证,该证仅在本年度评审中有效。
八、承诺制度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相关公告和协议作出承诺。考生报名时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己负责。对伪造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等个人信息的,将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2011﹞人社部令第12号)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九、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报送的具体时间将与考试成绩同时在会计之星网公布。申报材料中所需表格等可从“会计之星”网(www.kjzx.cn)下载。其他有关信息请登录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sx.hrss.gov.cn)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 报名政策:0351-4133335;
网上付费:95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