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兵团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兵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3]2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兵团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名条件
考生可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进入“报名条件”查询。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二、资格审查
兵团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资格审查工作在考后进行。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资格审查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认真负责的做好发证前的资格审查工作。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予发证。在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社会民营企业、非公组织的会计从业人员也可比照相关报考条件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间、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3年4月20日至5月10日,考生可以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完成网上报名。
2、报名办法: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凡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考试的人员,可按照以下报名程序报名:
(1)网上报名
第一步:报考人员须登陆“兵团考试信息网”,点击“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栏目和“高级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栏目,阅读报名条件、报名流程、考生须知等相关信息;
第二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报名流程进行网上注册,同意网上报名协议后,如实填写个人真实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照片。
注册成功后,在网上缴费前报考人员可凭网络报名注册号及密码,登陆系统修改个人报名信息。
第三步:网上缴费。网上注册成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系统提供的网上缴费功能缴纳相关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个人信息再无法修改,考生自行打印报名回执表留存。)注册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视同自动放弃报名。
(2)现场报名
对没有网银或无法实现网上交费的考生,可在网上注册完成个人的报考信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兵团考试中心及各师考试管理机构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和缴费。
(每日10:30-13:30,16:00-18:30,节假日休息)
1988年9月1日之后出生的考生,如符合会计中级报考资格,必须携带相关资料到属地现场报名点进行考前资格审查和报名。
四、考试时间和科目
今年,兵团在所辖区域内初级资格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定于9月14日—20日举行;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方式不变,定于10月26—27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14日至20日(共7天、14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4:00-17: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0月26日(星期六) |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
14:00-16:30 财务管理 | |||
10月27日 (星期日) | 9:00-11:30 经济法 | 8:30-12:00 高级会计实务
(开卷) |
五、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书;达到本地区、本部门当年评审使用标准的,取得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六、考试用书
2013年度会计考试将使用新的考试大纲,需要订书的考生,可在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过程中自行订购。
2013年度考试辅导教材采取防伪轧纹和防伪码等标识,考生可凭防伪码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sp.mof.gov.cn)查询真伪,通过答疑板提出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并查阅有关问题解答。
各师考试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好考试大纲、用书及辅导用书的现场订书和发放工作。
七、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3年9月2日—9月8日,报考初级无纸化考试的考生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2013年10月14日—10月20日,报考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登录“兵团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兵团任职资格考试中心
2013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