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行委财政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会字[2013]411号)精神,现将我州2013年开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会计资格:《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方式
根据《通知》要求,我州今年可继续采取传统纸笔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采取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的方式进行。中级资格各科目考试时间不变。
三、报名方式和收费标准
(一)报名采取网上填写申请,报名地点确认收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4月10日-5月10日;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至5月10日;报名网址:“青海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或“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二)收费标准:初、中级资格考试每科58元。
(三)资格审查:执行财会[2000]11号文《及其实施办法》,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四、考试时间
初级、中级资格纸笔考试于10月26日至27日举行。具体时间为:
10月26日(星期六)
9:00-12:30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14:00-16:30财务管理(中级)
10月27日(星期天)
9:00-11:30经济法(中级)
五、报名点
州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各市、县、行委财政局。
二○一三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