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6号)精神,现就我市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初、中级资格
1、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报考人员本人应根据相应级别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居民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原件。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资格
报考条件:依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全省范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条件或破格条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的在职人员,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1〕15号)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方式。考生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格,报名表需单位盖章。报名注册成功后,报考人员本人持单位盖章的报名信息表,并携带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及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到我市指定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再办理交费手续。网上报名工作应按照统一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
二、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通过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委员会进行的评审,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将修订印发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14年度考试。
四、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于9月20-24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10月25日 (星期六) |
9:00—11:30 财务管理 |
||
14: 00一16: 30 经济法 | |||
10月26日 (星期日) |
9:00一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五、考试方式与组织
我市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将根据报名情况及考点确定情况,在本通知统一安排的考试时间和批次内,确定所用考试批次。2014年度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仍沿用纸笔方式。
根据省财政厅通知: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和考试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和考试组织工作由郑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的组织工作按属地原则,由各省辖市财政部门负责初审。省直和中央驻郑单位(含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的报名组织工作由省会计考办负责,考点统一设置在郑州市。
六、审核受理
1、审核受理:我市审核受理地点设在开封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封市财政局会计科办证大厅(宋城路92号),报名审核时间:2014年4月8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逾期不予受理。由于本次开封市报考人数多,请报考人员避开高峰期(4月21日-24日),抓紧时间及时办理。
2、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开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封市财政局负责,开封市财政局监察室派专人全程监督审核。我市考试管理机构严格按统一规定的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不得随意放宽报名条件。报名资格审查中,我市为严肃考风考纪,将仔细核对报考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照片是否正确、是否与本人一致;严格审查报名人员的报名表、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居民身份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不得以复印件代替原件进行审查。身份证丢失或过期的,需要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临时身份证或带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进行审核。
对于报名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市将严格按照省会计考办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如遇特殊问题,将及时向省会计考办反映,不得自行处理。
3、按豫发改收费[2013]326号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收取考试报名费,初、中级每人每科40元;高级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100元。
4、咨询电话:0378-23853209,0378-23876024
七、准考证领取时间:
初级无纸化考试准考证由报考人员自行在网上打印(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15日,过期将不能打印, 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原报名审核点领取(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在网上报名时征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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