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现将2014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网址
1、河北省会计信息网(www.hebkjxx.cn);
2、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
3、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4、今年不再设补报名。
二、考试科目与考试形式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2014年我市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改革,采取无纸化上机考试方式,中级资格考试,我市仍采取传统笔试方式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一致。
三、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日至24日举行(共5天,10个批次,具体考试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中级资格考试于10月25日至26日举行。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初级资格的《初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2个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
初级会计资格 |
中级会计资格 |
9月20日至21日(周六-周日,共2天、4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 ||
10月25日 (周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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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财务管理 |
14∶00一16∶30 经济法 | ||
10月26日 (周日) |
9∶00一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四、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12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3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五、报名时间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继续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至4月2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4月23日至4月25日,2014年4月28日至4月30日。
六、现场确认
报考初级资格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携带网上报名信息表及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报名点确认信息、交费(地点: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
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携带网上报名信息表及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认信息、交费[地点:邢台技师学院实训楼501房间(邢台市钢铁北路850号邢台技师学院南门)]。
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
七、考试费用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考务费标准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中级资格考试考务费根据邢价行费[2007]20号文件规定,每科考务费41元,报名费每人10元。
八、考试大纲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
邢台市会考办
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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