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初、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省会考办《关于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豫会考办〔2014〕1号文)文件精神,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考试,中级、高级资格考试采用纸笔方式,实行考生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现将我市报名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7日至4月23日,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15日至4月24日工作时间(市直确认点上午9:00—11:50,下午13:30—17:00)。
二、网上报名网址:会计行业管理网(http://www.acc.gov.cn)、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http://kzp.mof.gov.cn)。
三、报名方式:考生报名时需携带经单位审核盖章的“网上报考人员信息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中级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到各报名点进行审核确认(报考初级资格的在校学生由所在院(系)盖章)。
四、审核确认地点:各县(市)区审核地点设在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科(股),市直及报考高级会计师的考生到新城区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一楼大厅北侧审核确认。市区考生在市内乘16、26、27、29、35、66、67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五、考试报名条件:
1、初、中级资格报名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初、中级资格报名具体条件:
(1)初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2)中级资格: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②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③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④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⑤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3.高级资格报名条件:依据《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全市范围内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已取得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包括财政税收专业经济师、审计师),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豫人社职称〔2011〕15号)规定的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具体规定见附表2)。
六、考试级别及考试科目:
1.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2.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3.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取得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参加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方可获得高级资格证书。
七、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于9月20-24日举行;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纸笔考试于10月25-26日举行。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中级资格《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安排见附表1)。
八、准考证打印及领取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于2014年9月1日至9月15日在原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逾期系统无法编场,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视为自动放弃;中级、高级资格考生于10月8日至18日到报名确认点所在财政局会计科(股)领取准考证,征订考试用书的考生于5月20日左右到报名确认点财政局会计科(股)领取,市直报名考生到市财政局12楼会计科领取。
九、其他事项:
1.初、中级考试按会计从业资格证属地报名,报考高级会计资格统一到市直报名点确认。
2.1989年9月1日后出生的考生符合报考中级资格的,可持本人相关证件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现场报名。
3.请考生尽早到各报名点现场确认,以防后期人多,网络拥堵。
咨询电话:市 直:0375- 2627687(市财政局) 2692068(市直确认点)
新华区:7666000转816 卫东区:3992748 湛河区:3998021
汝 州:3321444 舞 钢:8124233 宝丰县:6515605
郏 县:5152823 鲁山县:5037536 叶 县:8055056
平顶山市会计考办
2014年4月2日
附件1: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安排:
考试日期 |
初级资格 |
中级资格 |
高级资格 |
9月20日至24日(共5天、10个批次) |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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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无纸化考试) 经济法基础(无纸化考试) | |||
10月25日 (星期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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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30 财务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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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经济法 | ||
10月26日 (星期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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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
9:00-12:30 高级会计实务 |
附件2::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全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平单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符合《河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1〕15号)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会计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二)会计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后并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三)会计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9年,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5年。
(四)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或专业,但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破格申报人员须通过考试取得会计师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7年,其中本科及以上学历破格申报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较同等学历正常申报人员增加2年,本科学历以下破格申报人员须毕业后从事会计或相关专业工作满15年。
(申报评审条件中的“相关专业”包括财务、财政、税务、审计、金融、工商管理等专业;“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指审计师和财政、税收专业的经济师;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年底,参加工作后取得非全日制后学历的人员,其取得学历前的从事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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