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4] 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网上填报报考信息
报考人员于4月7日零点至4月24日23:59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照片要求:正面免冠标准照,浅色单色背景,图像清晰,头部高度占照片比例应大于三分之二,少于四分之三)。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报名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报考中级、高级资格的报考人员,还须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参加各类机构培训的考生,不得由培训机构代为资格审核盖章。
二、现场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于4月9日至4月25日到各报名点现场审核确认信息。
报考初、中级资格人员需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到本人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在区县报名点审核确认信息。
2013年度在我省报考中级资格且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必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2013年度在外省报考中级资格且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今年在我省报考中级资格的,须进行现场审核。
报考高级会计师的须提供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证书原件、有效期内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有效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应考科目(模块)合格证书原件。符合职称外语免试条件和符合放宽外语成绩要求的,符合暂不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或免考部分科目(模块)的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核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会计人员统一到市直报名点审核确认信息。
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到市直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
各报名点地址如下:
报名审核点名称 |
地 址 |
联系方式 |
市 直 |
淄博会校(张店潘南西路八号) |
0533-3182450 |
张店区 |
张店区东方商务中心七楼702室(新村西路九十九号) |
0533-2869863 |
桓台县 |
桓台县渔洋街2700号行政服务中心 |
0533-8213277 |
淄川区 |
淄川区财政局会计科(淄川般阳路78号) |
0533-5180027 |
高新区 |
淄博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火炬大厦二楼) |
0533-3589906 |
周村区 |
周村区财政局会计科(周村区新建中路69号) |
0533-6415714 |
高青县 |
高青县政务服务中心 |
0533-6982197 |
沂源县 |
沂源县财政局(胜利路12号)办公楼一楼101房间 |
0533-3238822 |
博山区 |
博山区行政审批中心五楼510房间 |
0533-4164616 |
临淄区 |
临淄区财政局(晏婴路197号)办公楼1楼118房间 |
0533—718484 |
三、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4月27日23:59前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考务费和教材费。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8月31日前公布我省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9月30日前公布我省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报考人员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五、有关要求
2014年度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时间安排紧,工作量大,各区县财政、人事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报名工作。各区县、各部门和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将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进行广泛和细致的传达部署,力争使每一个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都及时了解有关信息。工作中,要认真掌握报名条件,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切实做好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
附件:《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及有关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4〕5号)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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