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财政局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国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2014年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改革,采取无纸化上机考试方式;中级资格考试,采取传统笔试方式。
二、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凡参加两个考试年度的考生每年报名时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底。
四、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初、中级: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23日—29日,今年不再设补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4月23—30日(双休日除外)。
(二)考试时间:
初级:2014年9月20日—24日(共5天,10个批次,具体考试批次和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中级:2014年10月25日—26日。
五、网上报名网址
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网”进行报名,并打印《考生信息表》。
六、现场确认地点
初级考生确认地点:各县(市、区)考生到当地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华北油田考生到华北油田公司人事处技术干部科审核确认,市直考生到新华区、运河区财政局审核确认。
中级考生确认地点:全市报考中级资格人员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审核确认。
七、现场确认须携带资料
考生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会计从业资格证、《考生信息表》(单位审核并盖章)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确认,现场照相,并办理交费手续。
八、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打印时间见《报名确认表》。
其他详情请登录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进行查询。
咨询电话:市财政局:2012545
新华区财政局:3012640
运河区财政局:3132200
沧州市财政局会计科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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