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会计信息网《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得知,2014年河北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23日—4月29日。
报名时间
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23日—4月29日,现场确认时间为4月23日—25日,4月28日—30日。现场确认时间各市可有微调,具体现场确认时间以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会计信息网”(http://www.hebkjxx.cn/),也可登录财政部“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报名。
今年不再设补报名。
定州市、辛集市考生可到当地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报名并在当地参加考试。
中直驻冀单位和省直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应考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到当地财政局会计考试办公室规定的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参加考试。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后,需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网上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告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5、取得博士学位。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12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3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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