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发布的青海中级会计职称及高级会计师网上补报名时间为:2015-06-11至2015-06-18,具体如下:
关于中、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补报名的通知
广大考生:
根据财政部会计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快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网上补报名工作的通知》(会评【2015】10号)要求,为了满足广大考生的需求,我省补报名工作于6月12日—6月18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补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网上填写信息、网上缴费。
二、报名条件资格审核实行后审方式,符合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报名条件的,方可报名。
三、考试结束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果不符合报名条件,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补报名期间不再进行考试用书征订工作,请考生自行购买。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9日
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补报名的通知
广大考生:
鉴于今年初级资格考试时间调整到5月份,报名时间提前到1月份,造成部分考生未能及时参加报名。为此,经研究决定,于3月9日—3月15日组织开展补报名工作,补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list_warning_bm.jsp。
报名条件、要求,参见《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青财会字【2014】2153号)。
补报名期间,不再征订考试用书,请自行购买。
青海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 年3月3日
报名时间
初级资格:2015年1月6日—31日
中、高级资格:2015年4月1日—30日
报名网址:http://kzp.mof.gov.cn/list_warning_bm.jsp
报名方式和缴费方式
采取网上填写报名信息、网上支付报名费及书费的方式。
报名条件和资格审核
(一)符合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报名条件的,方可报名参加201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继续实行资格后审方式,即考生报名期间不再到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由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时签署报名资格符合承诺,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领取证书时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试结束且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如果不符合财政部、人事部《关于修订印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00]11号)中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规定报名条件的,不予发放证书,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对伪造、虚报学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或资历证明的,由青海省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取消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并由发证机关收回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两年内不得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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