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及常熟、昆山、沭阳财政局: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鉴于考试报名时间调整,部分考生错失了报名机会,我省决定开放补报名,具体时间如下: 3月9日—12日开放网上注册(在1月份注册的考生,不需再次注册,可直接现场审核、交费),3月12日—13日现场审核,3月12日—14日网上交费。
补报名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
请各市安排好补报名的相关工作。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3月3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26号)要求,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定于2015年5月16—20日举行。2015年我省继续使用财政部统一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1月5日至25日,不安排补报名时间。部属单位和省属单位的考生,按属地原则就近到当地财政部门公布的报名点报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对符合《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材料。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
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严格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同时向考生收取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15年1月20日至1月26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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