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市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中省直驻张单位:
根据河北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公告通知,现将2015年度报名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考试,全省均采取传统笔试方式。
二、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2、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其两次报考的姓名、身份证、档案号必须一致)。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三、报名时间
全市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4月28日。现场确认审核时间为正常工作日4月20日—4月24日,4月27日—4月28日。今年不再设补报名,请考生务必在报名时间范围内到指定报名点审核确认。
四、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高级资格科目考试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间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间为3.5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 |
9月12日 (星期六) |
9:00-11:30财务管理 |
14:00-16:30经济法 | |
9月13日 (星期日) |
9:00-12:00中级会计实务 |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通知(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
学历不区分财经专业和非财经专业,不强调是否具备初级会计资格或助理会计师职称。
凡2013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今年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2014年考试严重违纪人员两年内不允许报名参加考试。
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日期为2015年12月底,凡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不得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资格考试。考试前发现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考试后发现的,其考试成绩无效,颁发资格证书后发现的,取消资格收回证书。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根据《关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学历与会计工作年限问题的通知》(财会[2000]16号)要求,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明确如下:
1、持第一学历报考的人员,取得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年限必须同时满足相应年限要求。
2、持工作后取得学历报考的人员,会计工作时间为报考人员取得学历之前和之后从事的有效会计工作时间总和。学历证书为非全日制的,学习期间年限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合并计入会计工作时间;学历证书为全日制的,学习期间虽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但其年限不界定为有效会计工作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时间。
六、报名方法
报名网站:“河北省会计信息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须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并自行打印一式二份,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属实后盖章,携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县、区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办理审查、拍照、交费手续。
2、县区财政局或主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打印网上报名确认信息表一式三份,并全部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报名点、市级管理机构各一份)。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使用新的考试大纲,考生自愿购买,报名时网上预定,现场确认时预交书款。
3、网上报名工作的层次结构
4、资格审查方式考前审查(前审):
在进行报名时,即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在网上报名过程中,考生需到自己选择的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进行交费,交费完成后方可确认报名成功。
5、交费方式
现场交费:考生到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名点缴纳考试报名等相关费用。
6、照片上交方式
考生必须到报名点,由报名点工作人员代为拍摄电子照片,不允许考生自己上传照片,考生无需交纳实体照片。
7、打印准考证方式
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8、桥西区、桥东区、高新区的考生在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报名,塞北管理区在沽源县、察北管理区在张北县报名。以上五个区不再设报名点。
七、考务工作日程
1、各报名点于5月15日前到市级管理机构上报资料。
2、发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准考证打印时间:准考证打印时间请于2015年8月中下旬查看“河北财政信息网”公告。(注:打印准考证由考生个人完成)。
4、收费标准
中级资格考试按照省物价局文件规定,每人报名费10元,每科考务费41元。高级资格考试考务费110元。报名时与订书费一并交齐。
各县区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点在组织报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在报名资格审查中,应审查报考人员登记表(特别是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等相关证明的原件。
以上事项请各部门按定时间认真组织进行,不再另行通知。
张家口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5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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