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考生:
根据财政部通知要求,河北省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程序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单科或两科成绩合格的考生,于2016年6月1日-6月6日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会计服务栏目进行网上补报名,6月1日—6月7日网上缴费。
二、注意事项
1、补报名期间不再代购教材,请考生自行购买。
2、此次补报名的为2015年过科的考生,无需现场审核,网上审核通过后直接缴费即可,在3月份已注册但未缴费的考生,不需再次注册,可直接缴费。
河北省会计考办
2016年5月20日
根据《2016年河北中高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2016年河北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如下:
(二)报名时间
2016年度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方式,网上报名缴费时间为3月7日—3月25日,现场审核时间为3月21日-3月25日(现场确认时间各市可有微调,具体现场确认时间以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到3月28日。报名网站为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会计服务栏目。
(三)报名步骤
2016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注册个人信息,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网上填报信息完毕后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成功后,整个报名过程方为完成。
1.网上填报信息。
报考人员于3月7日0:00至3月25日23:59登录财政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河北财政信息网”(http://www.hebcz.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应按照网上报名流程如实填写个人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同时,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一份个人保留,一份交现场审核点),报考人员本人须在“承诺书”栏签字确认,所属工作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由于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实行连续两年滚动管理,在2016年度报名时请务必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5年度考试的“档案号”。因填写错误导致2016年的考试合格成绩与2015年的考试合格成绩无法合成的,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报名条件报名,对填报信息、上传照片等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一经查实,若有不符合报名条件者,将不得参加考试、取消考试成绩。
2.现场审核确认。
报考人员于3月21日至3月25日到各现场审核点确认信息。2015年度在我省报考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且审核通过的人员不必进行现场审核,可直接进行网上交费;以前年度在外省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今年在我省报考的,必须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有效居民身份证明、学历或学位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港、澳、台居民报名时,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会计工作年限证明。审核通过后,审核点打印回执表两份(一份交报考人员、一份存档)。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属地原则现场审核确认,报考人员可在本市范围内任选审核点确认,不得跨市审核确认。
3.网上缴费。
现场审核通过后报考人员应于3月28日22:00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费用。未在规定时限内缴纳费用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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