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公告
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湖南考区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1.报名时间
考生必须在2016年3月21日至31日内登录湖南会计信息网(http://acc.hnczt.gov.cn)进行报名。
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浏阳市会计信息网(http://www.lykuaiji.org)“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栏目下,点击“网上报名”图标进入报考界面。
考生报名时,须首先阅读报考注意事项并承诺同意报考条款。当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进行注册时,报名系统自动调取湖南省会计从业人员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库中数据进行匹配、筛选。考生报考中级资格,系统先判断数据库中是否有该报考人员信息,之后根据其在数据库中所填报学历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取得日期进行筛选,再判断其是否参加了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报考高级资格,系统先判断其现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否为“中级”,之后判断其在数据库中所填报学历,再判断其是否参加了2014年及以前年度的继续教育。
只有通过匹配、筛选后(通过了系统匹配筛选和同意网上报名不表示通过了资格审查),考生才能进入系统填写资料、上传照片,进行网上订阅考试辅导资料、网上缴费等操作,完成报考流程。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已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考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符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55号)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2.不具备《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学历、资历,须符合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高教第三十一个系列(专业)破格申报评审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条件的通知》(湘职改字〔1999〕24号)规定的破格条件。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但不包括其全日制学历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具体情形按如下规定执行:
(1)报考人员持有学历均为全日制学历。取得全日制学历在前、会计从业资格在后的,应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在前、全日制学历(在职人员取得全日制硕士除外)在后的,应自取得学历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2)报考人员持有学历既有全日制学历,也有非全日制学历的,会计工作年限的计算应追溯到其最高全日制学历(在职人员取得全日制硕士除外)及会计从业资格取得时间,且不含其全日制专科、本科在校学习和实习时间。举例如下:
①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在前、会计从业资格在中、非全日制学历在后的,应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②取得会计从业资格在前、最高全日制学历在中、非全日制学历在后的,应自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③取得最高全日制学历(在职人员取得全日制硕士除外)在前、非全日制学历在中、会计从业资格在后的,应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之日起计算会计工作年限。
三、考试级别、科目和时间
1.中级资格考试科目为《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实行无纸化考试;高级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继续实行开卷纸笔考试。考试于2016年9月10日-12日举行。
各级别、各科目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
中级资格(无纸化考试) |
高级资格(开卷纸笔考试) |
9月10日(星期六) |
9:00-1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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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 |
9月11日 |
9:00-12:30 |
9:00-12:30 |
14:00-16:30 |
| |
9月12日 |
9:00-11:30 |
|
14:00-17:30 |
考试大纲采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2.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3.根据全国会计考办规定,截止2016年9月10日年满50周岁的报考中级资格的考生可自行选择计算机作答或纸笔作答。选择纸笔作答的考生,将在计算机上阅读试题,在纸质答题卡上作答全部客观题和主观题。为便于考务组织,我省选择纸笔作答的考生,仅统一集中安排在长沙市考试。
4.高级资格考试及评审政策自2016年起进行调整。2017年及以后,当年参加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人员,次年才能参加我省高级会计师评审,成绩有效期自次年起算。2016年为过渡年,2016年考试通过获得全国成绩合格证的,可选择参加我省2016-2018年度或者2017-2019年度评审(两者仅可选其一);2016年考试通过获得我省成绩合格证的,可选择参加我省2016年度或者2017年度评审(两者仅可选其一)。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改委有关规定,核定我省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试费每人每科60元。高级资格考试为:报名费每人20元,考试费每人100元。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考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联系方式。考生现有信息与其原有会计从业资格信息不一致的,请及时登录浏阳市会计信息网(http://www.lykuaiji.org/),按照规定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2.考生须完成2014年及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方可报考。缺少继续教育的,请联系浏阳市财政局会计管理科(咨询电话:0731-83601053)。
3.本次考试不允许跨行政区划报名,请外省和本省跨市(州)、县(市、区)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办理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手续。
4.2015年度已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并保留部分合格成绩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正确填写2015年度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
5.我省2016年度考试采取“先打印准考证,后安排座位”的考试模式,准考证打印截止日将比考试开始日提前3日。考生须在2016年8月30日-2016年9月7日内自行登录浏阳市会计信息网(http://www.lykuaiji.org/)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将不能参加考试,后果由考生自负。
6.没有条件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在各市州会计考办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其中,年满50周岁申请参加中级资格纸笔作答的考生,须到各市州会计考办指定地点提交书面申请,登记相关信息。
现场报名时,考生必须签署《承诺书》,承诺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报考条件和要求,自愿报考、诚信参考,确认本人完全符合国家和考区规定的各项条件,对报考事项负全部责任。各市州会计考办仅为现场报名考生提供代报名服务,不承担因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失真等原因导致的后果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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