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1〕8号)规定,现将2022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吉林省考区报名及考务日程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与大纲
(一)考试科目
1.高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高级会计实务》。
2.参加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二)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2年度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大纲。
二、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2年5月7日(星期六),考试时间为8:30-12:00。
2022年6月22日前,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公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成绩。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注:吉林省2022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适用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
四、报名与考试地点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考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或居住所在考区报名。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的,在其工作单位所在考区报名。
(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考区参加考试。
五、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参加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点击首页的“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模块内“登录”按钮,确认信息采集情况。未参加过信息采集的,请按照《吉林省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操作指南》依次进行用户注册、信息登记、资料扫描件上传、信息确认提交等流程操作。
(二)报名方式。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三)报名时间。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于2022年1月5日14:00开始,1月24日14:00截止。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确认及完成交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届时将不能参加考试。在报名确认及交费成功后,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将不能在网上自行修改。
(四)网上报名程序及要求
1.选择考区。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白城市、延边州、松原市,梅河口市、公主岭市考生按属地原则选择考区,其中长白山管委会的考生就近选择考区。未按属地原则报名的,在后审过程中将取消考试成绩。
2.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的准确性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人员须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在报考审核前,考生可以凭报考注册号登录网站修改本次报名信息。
3.上传本人照片。报名时使用的照片,将用于制作准考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考生须准备标准证件数字照片(白色背景,JPG格式,大于10KB,像素大于等于295*413),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规定要求,对报名照片格式进行预处理,通过审核后再进行上传。照片上传完成后由报名系统后台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照片质量不合格的(不清晰、背景颜色不对、非证件照等)将不予审核通过,考生必须重新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方能再次进行报考审核。
4.报名资格审核。工作人员通过“会计人员信息采集”数据进行网上审核。
5.网上缴费。考生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状态”,显示“请按公告说明交考试相关费用”即可进行网上缴费。在支付过程中,请考生牢记“交费订单号”以备必要时与系统对账。根据《关于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会评〔2017〕1号)和《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我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吉发改收费〔2021〕639号)文件执行。高级无纸化考试费每人每科4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15元,合计每人每科60元,考务费向考生收取后上缴财政部。
需要开具报名费收据的考生,请于2022年1月27日前(节假日除外)携带身份证、自行打印的网上报名回执表到所在市(州)财政局考试管理机构开具,逾期不补。
注意事项:网上缴费后考生本人必须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报名缴费是否成功,如缴费后仍显示没有报名成功,请及时与考试管理机构联系,考试报名结束后概不受理。
5.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
(五)确认报名成功。缴费完成后,报名系统提示“报名成功”。考生应自行打印并留存《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作为报名和缴费成功的凭证。
六、考试教材
报名过程中考生可通过全国考试教材征订平台进行教材订购及缴费,由出版社直接将教材邮寄到考生预留的收件地址。
七、各考区报名咨询电话
考 区咨询电话
长春0431-89865971
吉林0432-62011331
四平0434-3215082
辽源0437-3252494
通化0435-3502223
白山0439-3226392
白城0436-3219892
延边州0433-2876085
松原0438-5075053
梅河口0435-4223791
公主岭0434-6869019
八、工作要求
(一)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认真备考,诚信参加考试。对考试违纪违规人员,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二)考生应按照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控,并积极配合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单位的防控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吉林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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