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大事项管理的权力归属
国家出资企业事关出资人权益的重大事项的管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企业章程的规定,不得损害出资人和债权人的权益。《企业国有资产法》对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一般规定,并对改制、关联方交易、评估、资产转让进行专门规定。
(三)企业改制管理制度
1.国家出资企业改制的形式。
2.决定或批准。
3.出资人权益保护。
(四)与关联方交易管理制度
1.关联方的范围
《企业国有资产法》所称的关联方,是指本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这些人员所有或者实际控制的企业。
2.与关联方交易的限制和禁止
国家出资企业的关联方不得利用与国家出资企业之间的交易,谋取不当利益,损害国家出资企业利益。
(五)资产评估管理制度
(六)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制度
1.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界定。
2.转让企业国有资产的限制性规定。
(七)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
五、违反《企业国有资产法》的法律责任
(一)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国家出资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相关中介机构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一、外汇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主要内容
外汇是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包括:(1)外币现钞;(2)外币支付凭证或者支付工具;(3)外币有价证券;(4)特别提款权;(5)其他外汇资产。
外汇管理法律制度又称外汇管制法律制度,是规范外汇管理行为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二、我国外汇管理制度的基本框架
(一)外汇管理体制
我国外汇管理的机关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局、支局。
外汇管理的对象是境内机构、境内个人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以及境外机构、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外汇收支或者外汇经营活动。
(二)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1.什么是经常项目
2.经常性国际支付和转移不予限制
3.外汇收支真实合法性审查制度
(三)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1.什么是资本项目
2.跨境投资登记、许可制度
3.外债规模管理制度
4.对外担保许可制度
5.向境外提供商业贷款登记制度
6.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结售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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