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校 - 万题库 - 美好明天 - 直播 - 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 考试吧 > 会计职称考试 > 考试大纲 > 正文

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第 1 页:第一章 总 论
第 8 页: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第 14 页: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第 20 页: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第 27 页: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第 40 页: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第 46 页: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六)对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800)×20%

  2.每次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1-20%)×20%

  (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适用税率

  (八)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

  2.每次(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

  (九)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1.一般情况下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2.个人销售无偿受赠不动产应纳税额的计算:

  (1)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以财产转让收入减除受赠、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个人在受赠和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十一)其他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对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做了一些特殊规定。

 << 上一页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 下一页  >> 
  相关推荐:考试吧特别策划: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备考专题
       2010会计职称考试培训 推荐网校 高通过率
       2010年初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教材已经出版 热销中
0
收藏该文章
0
收藏该文章
文章责编:柳絮随风  
看了本文的网友还看了
文章搜索
万题库小程序
万题库小程序
·章节视频 ·章节练习
·免费真题 ·模考试题
微信扫码,立即获取!
扫码免费使用
中级会计实务
共计2711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036人在学
经济法
共计2212课时
讲义已上传
12623人在学
财务管理
共计2870课时
讲义已上传
30519人在学
财务报告目标
共计25824课时
讲义已上传
68785人在学
存货的期末计量
共计5987课时
讲义已上传
36548人在学
推荐使用万题库APP学习
扫一扫,下载万题库
手机学习,复习效率提升50%!
距离2023中级还有
2023中级会计考试时间9月9日-11日
版权声明:如果会计职称考试网所转载内容不慎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800@exam8.com,我们将会及时处理。如转载本会计职称考试网内容,请注明出处。
Copyright © 2004- 考试吧会计职称考试网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直170033号 
京ICP证060677 京ICP备05005269号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权威支持(北京)
在线
咨询
官方
微信
关注会计职称微信
领《大数据宝典》
报名
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初级报名查分
扫描二维码
关注中级报名查分
看直播 下载
APP
下载万题库
领精选6套卷
万题库
微信小程序
选课
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