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页:第一章 总 论 |
第 8 页: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
第 14 页:第三章 营业税法律制度 |
第 20 页:第四章 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
第 27 页:第五章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 |
第 40 页:第六章 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 |
第 46 页:第七章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
第二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
(二)掌握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三)掌握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时的经济补偿
(四)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
(五)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丙)熟悉劳动争议的解决
(七)了解劳动合同的特征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八)了解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劳动合同的特征与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一、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依法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
与一般民事合同相比,劳动合同的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的内容具有较强的法定性,劳动者在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地位在发生变化。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明确规定双方权利、义务及责任,从而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一)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
劳动者需年满l6周岁(只有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例外),有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用人单位有用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二)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义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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