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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1年度部分考试资格证书的通知
锡人社办字〔2011〕188号
各旗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盟直各企事业单位:
2011年度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现已公布,现将有关办证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合格人员携带1张免冠一寸彩照和符合申报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旗县考生到当地人社局,盟直考生到所在单位填写《合格人员办证表》。
二、各旗县市(区)人社局负责审核所属地区合格人员考试资格,并将《合格人员办证表》统一报盟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盟直各企事业单位统一将合格人员学历证书原件、《合格人员办证表》报盟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进行考试资格复审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卫生专业资格考试证书由盟卫生局统一办理。
四、今后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办理一律按照上述程序进行,不再另行发文。
附:《合格人员办证表》
联系电话:0479-8274247
联 系 人 :塔娜
锡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