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预算会计和非营利组织会计
[基本要求]
(一)掌握事业单位特殊业务的核算
(二)掌握民间非营利组织特定业务的核算
(三)熟悉预算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征
[考试内容]
第一节 预算会计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征
一、预算会计的特征
1.预算会计体系构成
预算会计是以预算管理为中心,对各级政府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连续、系统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
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体系包括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以及参与预算执行的国库会计、收入征解会计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等。
2.预算会计要素
预算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类。
预算会计平衡等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
或者 资产=负债+净资产
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特征
1.《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
适用《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1)该组织不以营利为宗旨和目的;(2)资源提供者向该组织投入资源不取得经济回报;(3)资源提供者不享有该组织的所有权。
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具体组织形式主要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2.民间非营利组织一般会计原则
3.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要素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4.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
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业务活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三张基本报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二节 事业单位特殊业务的核算
一、财政补助收入的核算
(一)财政补助收入的管理要求
1.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部门预算、用款计划和规定用途申请取得财政补助。
2.按规定的财政资金支付方式申请取得财政补助。
3.事业单位应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安排收入和支出。
(二)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的资金取得有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和财政实拨资金三种方式。三种支付方式业务流程不同,事业单位财政补助收入的确认与计量原则也有所差异。
二、事业收入和事业支出的核算
事业单位取得的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应纳入预算管理或应缴人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能计人事业收入,直接缴人财政专户或由单位集中后上缴财政专户。事业单位收到财政专户返还款时,再计人事业收入。
事业支出是事业单位支出的主要项目。事业单位应根据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统筹安排事业支出。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只能用于事业支出,而不能用于经营支出。
三、经营收入和经营支出的核算
事业单位的经营活动一般应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核算和计量。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