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流动负债管理
一、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人的期限在1年(含1年)以下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通常规定以下内容:
(一)信贷额度
信贷额度亦即贷款限额,是借款企业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借款最高限额,信贷额度的有限期限通常为1年。
(二)周转信贷协定
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具有法律义务地承诺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三)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企业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比例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
(四)贴现法计息
银行向企业发放贷款时,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而到期时借款企业再偿还全部本金。采用这种方法,企业可利用的贷款额只有本金扣除利息后的差额部分,从而提高了贷款的实际利率。
二、短期融资券
(一)短期融资券及其分类
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融资券),是由企业依法发行的无担保短期本票。
按发行人分类,短期融资券分为金融企业的融资券和非金融企业的融资券;按发行方式分类,短期融资券分为经纪人承销的融资券和直接销售的融资券。
(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人为非金融企业,发行和交易的对象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融资券的发行由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承销,对企业发行融资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融资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融资券采用实名记账方式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央结算公司)登记托管,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人之间流通转让。
(三)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程序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程序为:公司做出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决策,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信用评级,向有关审批机构(中国人民银行)提出发行申请,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然后由公司正式发行短期融资券取得资金。
(四)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筹资特点
短期融资券的筹资成本较低、短期融资券筹资数额比较大、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条件比较严格。
三、商业信用
商业信用是指企业在商品或劳务交易中,以延期付款或预收货款方式进行购销活动而形成的借贷关系,是企业之间的直接信用行为,也是企业短期资金的重要来源。
(一)商业信用的形式
1.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是供应商给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
2.应计未付款
应计未付款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和利润分配过程中已经计提但尚未以货币支付的款项。
3.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是指销货单位按照合同和协议规定,在发出货物之前向购货单位预先收取部分或全部货款的信用行为。
(二)商业信用筹资的优缺点
商业信用筹资的优点包括:商业信用容易获得、企业有较大的机动权、企业一般不用提供担保、及时回笼资金、节约收账成本。
商业信用筹资的缺点包括:商业信用筹资成本高、容易恶化企业的信用水平、受外部环境影响较大。
四、流动负债的利弊
(一)流动负债的经营优势
流动负债的主要经营优势包括:容易获得,具有灵活性,能够有效地满足企业季节性资金短缺的融资需要。
(二)流动负债的经营劣势
流动负债的一个经营劣势是需要持续地重新谈判或滚动安排负债,财务风险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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